2011年广西公务员录用公告

编辑:

2011-03-14

(二)专业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和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但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由招录机关所属的自治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级以上人事考试机构配合市级以上招录机关具体实施。

1、内容

专业笔试内容由招录机关所属的自治区主管部门确定。

2、时间、地点

(1)时间。专业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法院系统

9:00—11:00 检察院系统

9:00—10:30 公安系统

(2)地点。专业笔试地点与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

3、分值。专业笔试的分值为50分。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且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免考专业笔试,其专业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专业笔试成绩加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在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可以查询专业笔试成绩。

专业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按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的时间进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具体实施。

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其中,进行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招录机关应及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进入面试人员属“四项目”人员的,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面试(测试)的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者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者,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材料同上。

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