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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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9

七、考试内容

(一)初试

初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须报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1)学生专职辅导员(本科学历)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依据。

1、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专业知识:根据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专业专家出题。

(2)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1、专业课知识试讲15分钟。经各专业试讲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考官由学院人事处、教务处负责人、纪检监察及各专业系部主任及教师组成。

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通过初试的人数和招聘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比例须报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个人才艺展示5分钟。

2、面试考官由卫生厅、人社厅、学院主要领导、系部主任及校外专家组成。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校园网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所有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

八、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九、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待遇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二、有关纪律

(一)回避。公开招聘工作组织成员在招聘工作中,凡遇有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查处。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2090

(三)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人才需求计划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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