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研究中心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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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5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优先或放宽条件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至11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考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自治区人口计生研究中心5楼人事科现场报名(地址:南宁市河堤路73号,联系电话:0771-5350519/5342925)。

(3)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纳报考费用。

4.报考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2006〕176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者,每人收取报名考试费10元。

5.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该岗位不面试。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

(二)考 试

1.面 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提问、操作、审核,面试考官由自治区人社厅、招聘单位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人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岗位、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的对象。对被列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管理权限,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通知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同一岗位的考核对象,如考核、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人员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经广西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单位将使用单位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其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同类人员相同。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咨询答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5881200,联系人:黎曼斌、姚伏秋;监督电话:0771—58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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