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hx
2012-11-06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2012年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面试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2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即:公务员考试成绩和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罗海妃等150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2年11月9日下午
15:00-17:00。逾期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南宁市长岗路三里3号)。可乘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车到“长岗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对生(兵)源地或常住户口有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
4、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笔试准考证;
5、报名登记表;
6、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退役士兵证(属退役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有稳定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9、两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制作面试准考证和体检用)。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0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南宁市长岗路三里3号)。可乘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车到“长岗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标签: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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