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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4
【摘要】广西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相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程序
(一)应聘专职辅导员考试程序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地点、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由人事处组织。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笔试的主要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等。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以内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需求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
面试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进行。每组面试考官7名,成员由本校、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校外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1/3,7名考官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15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且当天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3.综合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总分(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综合考核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4.体检
通过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5.提出拟聘名单
学生工作处根据考核及政审结果,经考核小组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名义成文报人事处。文本中应包含应聘人数情况、考核情况及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并附上按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的应聘人员名单和应聘材料等。
(二)应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程序
1.专业教师
应聘专业教师的试讲、面试、综合考核等考核工作由本学院招聘考核小组负责。
(1)笔试
应聘马来语专业教师的人员,如只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则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以内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2)试讲
试讲时间约40分钟。试讲时间的长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不能少于30分钟。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等技术性、表演性较强的课程试讲,其考核内容和标准可进行适当调整、修改后执行,但调整、修改后的考核内容和标准须定好题目及评分标准,不允许自由提问。
(3)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20分钟。考核小组在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可当场进行面试提问。提问可围绕应聘人员对本专业、本课程的教学设想、自身的学术科研经历、获奖情况以及科研发展设想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4)综合考核
根据总成绩(马来语专业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其余专业教师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综合考核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由各用人单位招聘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5)体检
通过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6)提出拟聘名单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及政审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名义成文报人事处。文本中应包含应聘人数情况、考核情况及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并附上按笔试、试讲、面试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的应聘人员名单、《广西民族大学教师试讲评议表》、《广西民族大学引进人才考核组评议表》和应聘材料等。
2.辅助专业技术人员
(1)技能考核
由各用人单位考核小组组织进行。技能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考核程序。技能考核结束后,技能考核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以内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2)面试
根据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分组进行。每组面试考官设7名,成员由本校、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校外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1/3,7名考官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15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且当天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3)综合考核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综合考核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由各用人单位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4)体检
通过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5)提出拟聘名单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及政审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名义成文报人事处。文本中应包含应聘人数情况、考核情况及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并附上按技能考核、面试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的应聘人员名单和应聘材料等。
(三)应聘管理人员考试程序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地点、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由人事处组织。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笔试的主要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等。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以内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需求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
面试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分组进行。每组面试考官设7名,成员由本校、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校外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1/3,7名考官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15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且当天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3.综合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总分(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综合考核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4.体检
通过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5.提出拟聘名单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及政审结果,经考核小组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名义成文报人事处。文本中应包含应聘人数情况、考核情况及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并附上按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的应聘人员名单和应聘材料等。
二、笔试、试讲、技能考核和面试时间
1.应聘专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我校校园网上的信息。
2.应聘专业教师的试讲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请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
3.应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考核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请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
4.应聘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时间由人事处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我校校园网上的信息;应聘专业教师面试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请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
5.应聘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或技能考核)成绩和进入面试程序人员的面试成绩,学校将全部公布在校园网上,请应聘者注意查阅。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三、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将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及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纪律
(一)在笔试、试讲、技能考核和面试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签署考核成员姓名,同时由专人负责密封保存。笔试阅卷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地进行评分,不得随意涂改卷面成绩,同时要在试卷上签署本人姓名。
(二)各单位考核小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一经发现查实,将参照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学校通信地址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收件人请具体写上相关单位联系人),邮编:530006。
标签: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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