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编辑:sx_xiexh

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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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西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广西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专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件出台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深度解读,方便考生获得报考相关的信息,以期为考生报考提供最切实、有效的指导。

一、招录人数继续增加

纵观2012年公告,诸多方面均体现了报考机会的增加,最为直接的是招录人数的增加,从2011年的6046人到2012的9228人,增加了3182人,招录人数大幅度增加,机会之门进一步扩大,有志于报考的考生须加紧努力准备了。

二、对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适当照顾

201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对“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进行适当照顾。公告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专业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这一政策的目的是引导和鼓励更多的考生投身基层、服务社会。

三、定期公布职位的报名情况

报名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每天17︰30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定期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这条规定可以让考生更加及时了解报考情况,避免报考太热的职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兴趣、爱好选择一些相对冷僻的职位。

四、部分职位明确服务期限

公告规定:“报考学历条件降低为中专(高中)的职位和报考定向招录有常住户口或生源地限制的职位的人员,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应关注职位的具体要求,明确自己报考的职位是否有服务期限的规定。

五、严格面试考场纪律

2012年公告还强调了面试考场纪律,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录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格面试考场纪律,有利于确保考试规范性、严肃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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