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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7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同职位同代码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3、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聘用上岗。
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余庆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后)。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执业资格的中专毕业生(不含影像、麻醉、检验专业。报考教师类人员,其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该职位相吻合,小学语文和数学除外);
2、经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具有执业资格的外县在职人员;
3、经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学生(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余庆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3月3日。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考生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在岗的提交县及以上相关机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50元。
5、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 “同意报考”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调整或取消情况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rsld.yuqing.gov.cn)。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申请,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或退还其报名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8日08:30——12:00、14:00——16:00期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2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80%计算。采取合卷方式出题,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招考职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教师职位的为报考职位的现行教材)。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09:00 ——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由县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根据报考各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方式、时间、地点
标签: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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