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电监会贵州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编辑:sx_wangha

2013-02-21

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所在单位在面试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在考察前仍不能提供者,取消考察资格。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由考生提供,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8:30前抵达候考室。截至当日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南路38号贵州电监办。

乘车路线:乘坐2、4、5、7、11、15、16、38、48、63、64、65路公交车到次南门下车。

3、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对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日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六、有关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逾期即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协议。

3、考生不准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对已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取消考试资格。

4、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5、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 系 人:罗江丽 0851-5593197 13985573985

李婷奕 0851-5593196 15180801705

传 真:0851-559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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