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锦屏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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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4、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9日17:00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及以上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取消,考生需改报职位信息将于5月10日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pzf.gov.cn)”上公布。因职位招聘计划取消,本人自愿放弃考试要求退费的,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4日9:00至5月1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方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应聘锦屏县示范幼儿园、大同乡中心幼儿园、偶里乡中心幼儿园、河口乡中心幼儿园、锦屏中学(23职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即《教育基础理论》。

应聘锦屏县第二人民医院(敦寨镇中心卫生院)、锦屏县乡镇卫生院、锦屏县民族中医院(106职位除外)、锦屏县人民医院(117职位除外)、锦屏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启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彦洞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即《基础医学知识》。

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含23职位、106职位、117职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考试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锦屏,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 上午9:00至11:30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4)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现仍在岗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村干部报考人员需持当地乡(镇)党委出具的2013年2月19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9)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报考职位所需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实施方案》及职位表对照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另行通知。

(四)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锦屏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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