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1年公务员招考简章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10

【编者按】贵州2011年公务员招考简章

2011年贵州公务员招考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1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特制定《贵州省201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地)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计划招考3275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362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52名;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87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687名。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执行和操作类职位;C类为专业技术职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论坛) 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有关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3月17日。

6、定向招录服务(任职)期满“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1年3月17日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四项目”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1年3月1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地)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3月17日9:00至3月21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严重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全省报名人数及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9:00至3月23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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