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解读:历年贵州省公务员面试基本政策介绍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10

【编者按】考情解读:历年贵州省公务员面试基本政策介绍

历年贵州省公务员面试基本政策介绍

有句话说的好,行百里者半九十,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2011年贵州省公务员面试大战在即,如果还不能对贵州省公务员考试面试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的话,要想取得好成绩是十分困难的。所以,在这里,育龙网校专家对历年贵州省公务员面试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介绍,助力考生决胜考场。

一、面试形式

在历年《贵州省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中都明确规定了贵州省公务员面试考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时间

年份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笔试时间
6月24日
7月12日
7月12日
6月14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7月27日
8月6日
8月13日
8月17日
面试时间
8月18日、
8月19日
9月27日、
9月28日
10月31日、
11月1日
10月30日、
10月31日

三、面试比例

贵州省公务员面试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在通过报考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另外,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测评要素

贵州省公务员面试实行要素评分,一般来说,基本设定5-6个要素,对考生的能力进行综合测试。根据报考职位需求,面试的测评要素为5个方面:即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形象气质。

在要素的权重上,全省性的公务员面试是平均权重,系统面试的权重设置根据职位要求有所区别。如法检两院的测试,在形象气质的权重上加大比重,保证职位的需要。不同的职位根据职位需求设置测评要素——根据要素确定分值——根据要素确定观察要点——根据观察要点较科学地设置评分标准,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即考官在听完考生全部答题后,根据考生对测评要素的表现程度,确定档次,在所确定的档次进行评分。

五、面试成绩

(一)面试评分法

面试成绩的计分办法采用的是“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另外,为避免考官对抽签号为1、2号的考生面试分数过紧或过松的现象,更好把握面试成绩评分标准,体现考试竞争的公平性,贵州省公务员面试采取评议标准后综合测评的面试评分新办法,更好地体现了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考试总成绩

在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

六、面试试题

目前,贵州省实行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招考的结构化面试试题命制,主要是委托命题和自行组织命题两种方式。编制的面试试题将贯彻政治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的原则,坚持的是“为用而考”和“因岗择人”,使试题针对考生的特点,体现测评要素的要求。

育龙网校发现,近三年来,贵州省公务员面试考试每年考试都分两天进行,一天一套题本,每天的题本各不相同。采用看题本的形式,每套题本3道题,答题时间为10-15分钟。

七、面试考官

(一)考官队伍结构

贵州省面试考官队伍,由四个部分的人员组成。一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省直是处级干部;二是省直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人事处长;三是高等院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四是用人单位的相关领导。面试考官的比例设置,贵州省为5:2(即本用人单位出主考官和考官各1人),更加体现了用人单位对所拟用人员的知情权。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在其他5位考官的构成上,分类别随机组合,即组织、人事部门考官分组抽,省直部门分组抽,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分组抽。

(二)考官培训及抽签组合

在每次面试前,省公务员招考办都要召开考官培训会,提出对面试考官的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并现场进行随机抽签。抽签分两次进行,培训会抽考官组合,面试当日抽考官所在考场。

八、面试地点

贵州省直机关(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面试考场设在贵阳市、各市(州、地)面试考场统一设在市(州、地)所在城市。同一职位的面试原则上设在同一考场。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原则上单独设置在同一考场,具体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这也说明,面试地点也是根据报考职位所属的层级来确定的,对于乡镇公务员职位设置了单独的考场,以便保证乡镇公务员面试的公平性。

面试地点设面试考场、候考室。考场只提供给面试考官组、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人员;候考室只提供给候考室工作人员和应试人员,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和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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