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准考证打印指南

编辑:sunw

2012-11-21

黑龙江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时间:2012年12月12日9:00至2012年12月14日16:00。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9:00至2012年11月27日16:00考生进入指定报名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http:221.208.247.70:8000 /index.aspx),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3日9:00至2012年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2年12月12日9:00至2012年12月14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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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后;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82672269。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其中A类职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B类职位考生只参加专业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不设辅导班。考试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2年12月5日9:0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文化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3)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4))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后,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需书面上报省人社厅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省文化厅派监督指导人员。根据职位类别采取不同的方法,A类职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B类职位考生采用专业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考生。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有一年试用期,招聘单位在试用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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