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21
【编者按】黑龙江2009年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09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省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公示完毕。现将报考省直单位无异议的人员进行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08年2月23日—2月25日。各单位时间安排如下:
2月23日进行体检的人员有报考省工商系统(部门代码3400—3428)、省质监系统(部门代码3500—3530)、省药监系统(部门代码3600—3626)(144人);
2月24日进行体检的人员有报考省统计局系统(部门代码3800—3824)、省农垦系统(部门代码3900—3931)、省地税系统(部门代码3300—3313)、省国家安全系统(部门代码3200—3214)、省公安厅(部门代码2800—2801)(120人);
2月25日进行体检的人员有报考省委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工商联、省委老干部局、省政协、省总工会、省文联、省贸促会、省法学会、省委党史研究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局、省发改委、省国防科工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招商局、省经济委员会、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省招生办、省酒类管理办公室、省环境监察总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社会医疗保险局(117人)。
二、体检要求
(一)参加省里组织体检的考生(司法系统除外)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分前在省政府前门右侧集合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用;
(三)按时参加,迟到者按弃权处理;
(四)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家属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其他事宜
参加省司法系统和地市体检的考生请与省司法厅及地市组织部、人事局联系确定体检时间等有关事项。
省 招 考 办
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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