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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8
【编者按】2012年河南省安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具体简章如下:
一、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安阳市市直机关,县(市、区)、乡(镇)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具体职位条件见附表。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1977年6月5日以后出生;
5、5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与拟遴选职位相匹配的条件和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在试用期内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7日
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5:30至18:00
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安漳大道40号)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1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阳市2012年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须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缴纳数码照相费12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14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安漳大道40号)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1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阳市2012年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须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遴选单位应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报名表、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确认。遴选单位根据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进行核对。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具体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并在体检前告知考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除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核减的职位外,遴选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
公示期满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简章由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2012年安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和职位表.rar (12.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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