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事业单位:2012吉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编辑:sx_wangha

2012-11-21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洛阳事业单位:2012吉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区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的监督下,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5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22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3名。详见《2012年吉利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至28周岁(1984年10月1日至199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聘用后本人承诺在吉利区服务满五年。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是在洛阳市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或在洛阳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2年吉利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2012年吉利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

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吉利科技园办公楼一楼)。

3、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

⑶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⑷已就业人员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洛阳市委组织部和本人服务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洛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⑹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⑺其他证明材料。

4、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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