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检察院选拨初任检察官招考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2-11-30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河南检察院选拨初任检察官招考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5号)、《关于为地方检察院系统下达第二批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中编发〔2011〕5号)和《关于为市县检察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豫编办〔2012〕247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使用我省部分检察机关空缺的80个和全省基层检察机关新增的373个,共计453个政法专项编制,组织实施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工作。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要求

报考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限A证、B证,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凭成绩通知单报考);(3)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报考基层检察院(含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所属基层院)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限A证、B证,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凭成绩通知单报考);(3)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报考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A、B、C证均可,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凭成绩通知单报考);(3)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在《2012年河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数量及代码明细表》中加注了*号。

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应具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从事法律工作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计算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时间截止2012年11月。

除报考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外,现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检察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72年11月28日后至1989年11月28日前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6、符合《公务员法》、《检察官法》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上述选拔职位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检察官的其他情形的。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