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选调生行测常识判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编辑:sx_wangha

2012-12-10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河南选调生行测常识判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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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1.性质

首先必须明确,我国有五级人大,相应的亦有五级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非一级政府。是在农村或城市,由居民以居民区为纽带建立起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2.与政府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政府不是上下级,自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政府机关给予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工作上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居委会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工作。

【国考2005B-单选】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 )

A.基层行政机关

B.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D.基层群众性组织

【国考2005A-单选】

我国最基层人民政府是( )

A.乡(镇)人民政府

B.街道办事处

C.县人民政府

D.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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