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简章

编辑:sx_wangl

2013-06-08

【摘要】河南南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简章,经市政府同意,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0名,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形式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无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中心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工资标准:人均1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招聘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规范考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招聘水平,科学、公正地招聘优秀人才,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要求

本次招聘人员中,镇平、内乡、桐柏、唐河、新野、社旗、方城、南召8个管理部各招1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中心机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各招文秘人员1名,具体职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范围: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在管理部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招聘,两名文秘人员在市中心城区范围选聘。符合上述范围的下列人员可报名: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工作责任感,思想品德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专管员职位的人员需是财会金融类、经济类专业,应聘文秘职位的人员需是经济类、文秘类专业。职位专业类别见附件2。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199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附件:职位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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