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聘任制率先在四城市试点 将有合同工

编辑:sx_wangha

2012-12-28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河南公务员聘任制率先在四城市试点 将有合同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进不出、薪金丰厚、退休金高……长期以来,公务员被人们视为“铁饭碗”,如今这一情况将有所改变。昨日下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我省正式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首批列入试点的城市为郑州、焦作、洛阳、平顶山。这意味着,公务员打破终身制,今后也将有“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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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饭碗”变“瓷饭碗” 郑州等四市先试点

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我省纳入初次试点的市为郑州、焦作、洛阳、平顶山。

“此次我省启动的公务员聘任制,针对的是通过正常公务员招录程序不容易引进,具备高层次专业技术的人员。”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刘京州明确表示,这种新的模式,主要是针对通过聘任制方式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是对公务员队伍进入渠道的补充,而不是对所有的公务员都实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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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要招“合同工” 聘任合同期限为1-5年

“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或者备案。人事档案由招聘机关管理和保存。该负责人还表示,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聘任人员不再具有聘任制公务员身份,与机关也没有任何关系。

据刘京州介绍,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主要有两类,一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二是辅助性职位。指事务性较强,主要为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提供一般性的行政辅助、后勤保障服务的职位。需注意的是,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此次我省启动的公务员聘任制,并非对所有的公务员都实行聘任制。经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今年我省首先在部分省辖市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重点针对的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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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实行协议工资制 特殊职位可发“年薪”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聘任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根据需要,可以约定聘任合同补充条款。

据悉,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按月支付。对一些特殊职位,可实行年薪制。

我省明确,机关应根据聘任职位,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保险待遇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保险待遇及调整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相应调整所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保险及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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