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年嵩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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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30。

3、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4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网址为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7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②在洛阳市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③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县政府一楼113室)

以上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享受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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