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纪委监察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11月2日至4日

编辑:sunw

2012-10-19

黄石市纪委监察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11月2日至4日

因工作需要,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教育中心(黄石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文秘岗位,1名;

2、计算机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文秘岗位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中文专业;

(2)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计算机岗位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2)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或有计算机四级、高级程序员等资格等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计算机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1月2日至4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填写《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请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黄石廉政网www.hslzw.com上下载)。具体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及准考证发放地点:

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电话:0714-6510809)。

3、报名材料:

(1)《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201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4、报名收费:

根据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本次招考每位考生收笔试报名费100元。

注意事项:根据确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开考条件:每个岗位须有3人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分值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黄石廉政网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由黄石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一般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因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黄石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黄石市纪委监察局按统一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通过黄石人事考试院网、黄石廉政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有异议或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间,经本单位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黄石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中共黄石市纪委

黄 石 市监察局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16日 

更多精彩内容:2013年公务员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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