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税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6-04

【编者按】关于湖北省地税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地税系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2年6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为:

上午8:30至11:30,报考武汉市远城区、十堰、襄阳、黄石、荆州、荆门、咸宁市、恩施州地税系统,按职位计划1: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下午13:30至17:30,报考武汉市近城区、宜昌,孝感、鄂州、黄冈、随州、仙桃、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地税系统,按职位计划1: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地点

湖北省地税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1号,楚河汉街旁泰华大厦),考生可乘坐19路、530路、537路、540路、577路、581路、583路、601路、618路、64路、702路、723路、724路、805路、电车8路车在白鹭街路站下车,步行约500米到达;或乘坐108路、14路、411路、552路、578路、701路、709路、724路、802路、810路到水果湖站下车,步行300米到达。(地图附后)

三、有关要求

1、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登记照片1张。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上交一份复印件。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3、201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出示的能顺利毕业的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1张,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上交一份复印件。

4、对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对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对报考有户籍或生源要求职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相关资料的原始件及复印件(本地生源,以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所在地区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请考生相互转告。

另,资格复审现场,我们将以考生报考职位的地市(州)为单位进行分组审核,请各位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化的,请在现场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填写最新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328600

联系人:罗 蓉 尹 松 刘贵修
 

附:1、湖北省地税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地点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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