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遴选选调生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

编辑:sx_wangha

2013-03-12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湖北遴选选调生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3年3月11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召开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视频部署暨新闻发布会,对今年遴选选调生和考录公务员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据统计,2013年我省各级机关计划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4626名,其中,省直机关招录68人,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66人,省直政法部门(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及监狱系统)招录275人,地税、工商、质监等省以下垂直部门招录756人,市州级机关879人,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全省县(市、区)和乡镇机关共计划招录2490人,全省机要(保密)及安全机关计划招录92人。今年考录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着力解决基层边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武陵山试验区、大别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以及国贫、省贫县(市)实行政策倾斜的要求,拿出部分职位面向本地和相邻县(市)户籍和生源招录,其中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县(市)还可明确部分职位面向本地自治的少数民族招录;定向招录职位原则上不限定专业,考生录用后,应与招录机关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并报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探索开展党政紧缺人才的招录工作。为了满足各地对党政紧缺专业人才的需要,根据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在今年的职位计划申报中明确规定,各地可根据本地发展战略对党政紧缺人才的需求,设置相应的职位,专门用于招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据初步统计,各地计划招录党政紧缺专业人才近60名。这是我省第一次探索开展党政紧缺专业人才的招录工作。

(三)积极改善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结构。为着力改善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年龄与素质结构,鼓励和引导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赴基层就业,今年,各级机关在做好面向我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特岗计划支教生)、西部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定向招录公务员的基础上,我省将加大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力度。市、州及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主要面向2013年高校毕业生招录,把优秀人才使用和储备到基层机关。在今年招考报名期间,我省将开展公务员考录政策系列进校园活动,到部分部属和省重点高校进行政策宣传。

(四)科学设置招录职位。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是实行公务员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我省公务员管理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今年,各级机关在设置招录职位时,都充分运用能力席位标准建设的成果,按照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和能力席位标准做好职位分析,准确界定职位需求,充分体现职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考职位及相应资格条件,不设置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促进人岗相配、人事相宜,同时,通过能力席位标准的运用,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各级机关能力席位标准。

(五)继续实行分级分类设考。为切实提高考试录用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2013年将继续实行省市、和县乡机关分层设考。在面试工作中,根据省、市(州)机关职位和县、乡职位不同的特点、不同层级初任公务员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实行分级设考,以增强考试录用的针对性。对报考公安警察和森林公安警察的考生,加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报考基层人民武装专职干部职位的考生,加试《军事综合知识测试》。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还将组织专业科目考试,增强职位适应性。对于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职位,可以根据职位特点和用人需要,采取特殊职位的考试办法,满足单位用人需求。

(六)强化公平竞争诚信报考。2013年,在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增加考生信息注册,并采取一定技术措施,防止恶意报名。对2012年以来报考我省选调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因录用后拒不报到、试用期内主动放弃而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禁止今年报考我省公务员。

今年全省“四级联考”的总体安排是: 3月12日,发布招考公告及有关政策;3月13日-20日,进行网上报名;3月22日-27日进行网上确认;4月7日-12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4月13日,全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将在武汉集中举行;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职位公开调剂;6月中下旬全省统一组织面试;计划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录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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