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桃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7-26

【编者按】2012年湖南省桃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公告,详情如下:

为切实组织好桃源县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具体见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常德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桃源县公安系统职位和专职武装干事职位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7月27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7日上午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院内)集合,在填写有关表格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以后的复检、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受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准备300元左右的体检费用;

3、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4、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否则,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遵守体检工作纪律。

四、考生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考生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向带队体检组组长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查或专项检查。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各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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