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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8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学院将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引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试讲(课堂教学、实际操作)和面试环节,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名。其中笔试占20%、试讲占50%(课堂教学和实际操作各25%)、面试占30%。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试讲:主要内容为课堂教学和实际操作
面试:主要测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应聘实训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试讲(课堂教学、实际操作)和面试环节,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名。其中笔试占20%、试讲占50%(课堂教学和实际操作各25%)、面试占30%。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试讲:主要内容为课堂教学和实际操作
面试:主要测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应聘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环节,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的排名。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学生教育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主要测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政策规定,受聘人员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731—82946122 颜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0731—82946125 82946121 张老师 成老师
标签: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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