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冈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2-11-30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湖南省武冈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2年度面向武冈市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财政局所属乡镇财政所15名、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9名、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6名、建设局所属建筑勘察设计院4名、计生局所属乡镇计生服务所5名、煤炭局所属煤矿安全监察中队1名。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各职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武冈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及职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违法多生育子女(含非法抱养和带养)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武冈政府网站(http://www.wugang.gov.cn)和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wgrsj.cn/index. html)发布并公开张贴,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武冈市人社局(庆丰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或多报。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临聘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缴纳报名费200元。

4、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报请邵阳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考生本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其报考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各项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必须参加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环节方能合成考试成绩,凡缺考任一项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并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否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两科(财政局文秘职位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职位,即代码为0104、0105、0303的职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申论),每科各100分。其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采用客观化试题。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申论)各占50%折算。

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12月22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申论):12月22日下午2:00—4: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折算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如最后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合成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同一职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对象出现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专业知识科目(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考核完成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凡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到乡镇财政所、动物防疫站、农业综合服务站、计生服务所的,主管部门明确具体的聘用单位,聘用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三、招聘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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