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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1
由县编办、县人事局、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报名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
①通过与报名者的面谈了解其相关背景情况;
②从报名活动中了解其社会实践能力情况;
③由考核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报名者进行专业知识问答以了解其专业知识掌握及专业技能情况。
通过考核组的综合考评,从报名者中择优录聘。
4、体检、考察
确定拟录聘人选后,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考察。
5、公示与录聘
体检、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录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等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 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录聘后为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县人事局共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茶陵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25222422、0731-25216612
标签: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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