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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1
【摘要】湖南师大附小附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2、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热爱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应聘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好、成绩优秀。
4、接收的博士其博士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接收的硕士其硕士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不超过4年。接收的本科生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6日17:00。
3、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26日8:00—17:00。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直接上传,并自行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到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一学历和其他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材料(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奖励等材料、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5月28日左右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管理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附属小学岗位:采取素质考核、现场备课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素质考核占20%、现场备课占20%、试讲占60%)。
素质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参加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内容主要为普通话、粉笔字、简笔画、才艺展示等。
现场备课: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0的比例确定现场备课人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现场备课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认为拟聘人选。
应聘幼儿园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考试,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知识及有关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认为拟聘人选。
应聘校医院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认为拟聘人选。
附属小学、幼儿园、校医院的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学校其他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50%)。
笔试:笔试时间定于6月1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全部参加笔试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总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占50%、申论占50%,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考试具体事宜请查看5月30日左右的湖南师范大学网站。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先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6月4日左右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认为拟聘人选。
面试时间由各单位另行通知。6月18日前完成全部面试工作。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本科及以下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人事科)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标签: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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