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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3
【摘要】湖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3年,我省“特岗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在茶陵等74个县(市、区),招聘岗位共8101个,其中,初中岗位2678个,小学岗位5423个。各设岗县(市、区)的岗位设置及数量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发布。具体情况请登陆该网站查阅《2013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2008年1月1日以后获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3年8月31日未满30周岁的往届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确认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要求一致。其中,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可以报考心理教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应聘特殊教育教学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学实施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招聘,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规定执行。
在2011、2012年度已被我省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对象,不列入2013年招聘范围。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 刘国才、王武
报考咨询电话:0731—82816661 李昌维、王欢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391236 谢先国
面试咨询电话:0731—84402908 易海华
标签: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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