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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摘要】湖南平江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5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人社局(人事)事业股(四楼)。
(二)报名、资审办法
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县卫生局、县人社局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有效,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局进行初审,县人社局进行复审。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验证。
二、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卫生局协助。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个别紧缺急需专业用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县人社局研究确定,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同意后是否开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笔试主要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全部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尾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7月2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方案于8月10 日前发布。面试工作原则上要求在笔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成绩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全部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三、考核体检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替补。
四、聘用管理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聘用人员在第一个三年聘用期内如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将不再续聘。
五、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潘如意同志任组长,凌威、喻子英、何汨池、黄振宇、罗建安、余雄同志任副组长,徐林、杨湘林、钟晓、余智明、吴森林、苏东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高。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咨询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0730—6286909(平江县卫生局政工人事股)
监 督 电 话: 0730—6226083(平江县纪委)
标签: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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