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公务员行测资料分析速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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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

绿色GDP

人类的经济活动包括两方面的活动。一方面在为社会创造着财富,即所谓“正面效应”,但另一方面又在以种种形式和手段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即所谓“负面效应”。这种负面效应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无休止地向生态环境索取资源,使生态资源从绝对量上逐年减少;其二是人类通过各种生产活动向生态环境排泄废弃物或砍伐资源使生态环境从质量上日益恶化。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只反映了经济活动的正面效应,而没有反映负面效应的影响,因此是不完整的,是有局限性的,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

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其计算结果可称之为“绿色GDP”。绿色GDP这个指标,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绿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负面效应越低,反之亦然。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九五”重点课题——“以EPD为核心指标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中对北京市1997年绿色GDP进行核算的结果表明,按生产法计算的绿色GDP占GDP的74.94%,按支出法计算的绿色GDP占GDP的75.75%。

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GDP缩减指数?

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为了真实反映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除了按当年价格进行核算外,还需按可比价格(不变价格)进行核算,即剔除其中纯粹价格因素的影响,也就是由于通货膨胀或紧缩而造成核算结果的虚增或虚减,从而真实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和状况。这就需要利用有关价格缩减指数对现价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进行缩减,从而得到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进而得到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的实际发展水平。所以,如何正确使用GDP缩减指数就成为GDP核算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GDP缩减指数就是按当年价格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和按可比价格(不变价格)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之间的系数。

使用GDP缩减指数的目的在于把按当年价格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通过相关价格指数换算为按可比价格(不变价格)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以反映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后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实际的发展水平和状况,为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的实际增长速度、发展指数等相对指标提供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GDP缩减指数=按当年价格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

÷按可比价格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或按可比价格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按当年价格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GDP缩减指数

GDP缩减指数的作用主要有:一是可以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的实际水平(如实际总量规模等);二是可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的实际发展水平(如实际发展速度、实际增长速度或发展指数等);三是可以综合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物价变动的总水平。

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有何区别与联系

国内生产总值(GDP)与国民生产总值(GNP)都是反映宏观经济的总量指标,但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价值的总和。所谓 “常住单位”,其内涵与“常住居民”相同。一国的“常住居民”包括:(1)居住在本国的本国公民;(2)暂居(一年以内)外国的本国公民;(3)长期(一年及一年以上)居住在本国的外国居民。也就是说,在一国领土范围内,其居民无论国籍如何,只要符合本国常住居民定义,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价值都可算作本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的价值形态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增加值等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总产出减去中间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

国民生产总值(GN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在国内和国外所生产的最终成果和提供的劳务价值。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国外净要素收入是指从国外得到的生产要素收入减去支付给国外的要素收入。可见 ,国民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国外的净要素收入。生产要素的提供者不一定都是本国居民,有时也有外国居, 本国居民也有向外国的经济活动提供要素的。国内经济活动所创造的收入,作为要素收入,既分配给本国居民,也分配给外国居民,相反,国外的经济活动所创造的收入也分配给本国居民,这两项的差额就是国外净要素收入。

由此可见,国内生产总值是“领土”概念,国民生产总值是“生产要素”概念;国内生产总值是“生产”概念,国民生产总值是“收入”概念。在经济封闭的国家或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在经济开放的国家或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国外净要素收入。因此,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生产总值是两个不同但又有联系的指标。

国民经济总量和人均GDP“翻两番”是如何计算的

党的“十三”大提出了我国经济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是: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 康水平。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在“九五”期间,全国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奋斗目标。

为了准确理解“翻两番”的经济含义,必须明确以下三个基本概念:

一是“翻两番”是数学上的几何倍数概念,“翻一番”是原基础数的2倍(增长1倍);“翻两番”就是原基础数的4倍(增长3倍)。

二是在测算翻番目标时,应以“国民生产总值”作为经济总量指标。国民生产总值(GNP)等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加上“地区外净要素收入”。不过,现在测算翻番目标时多用“国内生产总值”来替代,这是因为“地区外净要素收入”这一指标,经现有资料测算,数值不大,现阶段国民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比较接近。

三是国民生产总值的翻番,不是按当年价格计算,而应以不变价计算。只有在扣除了物价因素以后计算出的翻番才有实际意义。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即以某地区一定时期国内生产总值除以同地同时期年平均人口所得出的结果。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翻番的算法 同上述国民生产总值的翻番算法相似。

财政收入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反映什么

财政收入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是指以财政收入为分子,国内生产总值为分母而形成的比率,它是反映财政收入同国内生产总值 间数量关系的重要统计指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国内生产总值分配中,国家所得占的比重。

其计算公式为:

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同期财政收入合计额/本期国内生产总值

一般来说,此指标数值越大,说明国家财政收入越多,国家财力越充足,但应注意,作为一项监测指标,在经济增长环境稳定的 条件下(如税率、预算内与预算外的比例关系稳定),这个比率应该是相对稳定的,即财政收入的规模应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而上升 ,财政预算也应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

什么是国民经济景气监测分值及综合评分?

国民经济景气监测分值及综合评分是通过建立国民经济监测系统,利用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和预警模型,对国民经济运行实施有效的监测和预警统计的常用方法之一。这种方法就是在所选择的一组反映经济发展状况的敏感性指标中,运用有关的数据处理方法,选择若干指标组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并通过类似于一组交通管制信号红、黄、绿灯的标志,对这组指标和综合指标反映的当时国民经济状况,发出不同的信号,最后,通过观察分析信号的变动情况,来判断未来经济发展的态势的方法。

运用这种方法的基本步骤是:第一,选择和确定能够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指标,这些指标最好是按月度或季度收集整理;第二,计算各指标指数,即各指标本期的实际值与上年同期的数值相比,然后对其结果进行季节调整,消除季节因素和不规则因素,用以制定预警信号;第三,确定各个灯区的临界限,将各指标指数按照各种临界限划分为红灯区、黄灯区、绿灯区、浅蓝灯区和蓝灯区五个区间,并将五个区间依次赋值为5分、4分、3分、2分和1分;第四,根据确定灯号分数的标准,将消除季节因素和不规则因素的各指标的指数转换为灯号分数;第五,综合各指标的灯号分数,求得整个国民经济动态灯号分数;根据整个国民经济动态灯号分数进行预警信号的分析。当预警信号亮出绿灯,表示当时的经济景气比较稳定,可在稳定中采取一定的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当预警信号亮出黄灯,说明经济稍热,当预警信号亮出红灯时,说明已经过热,必须采取有力的紧缩措施;蓝灯表示已进入萧条,必须采取强有力刺激经济复苏的对策。

目前北京市统计局采用的宏观经济运行监测指标体系,是选择以下12个指标组成;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银行贷款余额、职工平均工资、固定资产投资、零售物价指数、营业税收入、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独立核算企业销售收入、海关出口总值、财政支出。

以上指标得分相加,48分以上为红灯区(热);42-48分为黄灯区(偏热);30-42分为绿灯区(正常)、24-30分为浅蓝灯区(偏冷);24分以下为蓝灯区(冷)。

采用经济景气打分和综合评分的方法比较直观,易于理解,应用方便。近年来很多国家都运用这种方法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预警。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极其复杂的整个国民经济系统来说,必须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并充分发挥定性分析的作用,不宜片面强调这种方法的作用。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人们在日常社会经济工作中经常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动态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既然两个都是“速度”,说明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们都把对比的两个时期的发展水平抽象成为一个比例数,来表示某一事物在这段对比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分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发展速度是以相除方法计算的动态比较指标,计算公式为:

某指标报告期数值     发展速度=────────────            该指标基期数值

发展速度一般用百分数表示,当比例数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例:某地固定资产投资 1994年为366亿元,1993年为328亿元,1994年与1993年比,366÷328=1.12,这就是发展速度,用百分数表示为112%,用倍数表示则是1.12倍。

而增长速度则是以相减和相除结合计算的动态比较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     增长速度= ──────────────────             该指标基期数值

计算结果若是正值,则叫增长速度,也可叫增长率;若是负值,则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上例的某地固定资产投资1994年比1993年的增长速度为:(366-328)÷328=0.12,用百分数表示则为12%。

由上可知: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则:若发展速度是百分数表示的,发展速度减去100%即为增长速度,如上例的发展速度112%中减去100%得出增长速度为12%;若发展速度是用倍数表示的,发展速度减去1即为增长速度。同样,某一时期增长速度加1(或100%)则为这一时期的发展速度了。

在反映社会经济发展与增长状况时,经常用的发展速度、增长速度和平 均递增速度等之间的区别、联系和意义是什么?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一种经济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它们都把对比的两个时期的发展水平抽象成为一个比例数,来表示某一事物在这段对比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分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发展速度是反映某种社会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也就是把基期发展水平定为1(或100%),报告期发展水平相当于基期水平的相对数值。计算公式为:

发展速度(%)= 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100%

上式当比例数值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如某地增加值1995年为366亿元,1994年为328亿元,1995年与1994年之比,366÷328=1.12,这表明1995年(报告期)发展速度为(或相当于)1994年(基期)的112%(或1.12倍)。

而增长速度则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增长速度(%)= (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 ×100%

计算结果若是正值,则叫增长速度,也可叫增长率;若是负值,则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上例的增长速度为:(366-328)÷328=0.12,用百分数表示为12%,即1995年比1994年增长了12%,由此可知,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

平均递增速度也叫平均增长速度,它和平均发展速度统称为平均速度。平均速度是各个时期环比速度的平均数,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期内速度变化的平均程度。平均发展速度表示现象逐期发展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长速度则是反映现象逐年递增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长速度的计算公式为:

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或100%)

上式如为正值,表明现象在一定发展阶段内逐期平均递增的程度;负值表示现象逐期平均递减的程度。由此可见,平均速度的计算首先是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几何平均法也叫水平法,另一种是方程法,也叫累计法或代数平均法。两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水平法主要考虑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即着重解决按什么平均速度才能达到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通常用于计算人口、产品产量、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的速度。而累计法则考虑整个时期累计发展总量。通常用于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产、垦荒造林、地质勘探等指标的速度。下面简单介绍水平法。累计法较复杂就不详细介绍了。

水平法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公式如下:

(1) 按环比发展速度连乘积计算:

 

n表示环比发展速度的项数

例如:某地区增加值1991年--1995年各年的环比发展速度分别为115.6%,107.8%,105.6%,103.6%,107.2%,计算平均发展速度为:

平均增长速度为:108%-100%=8%

(2) 按总发展速度计算:

其中n为报告期与基期的间隔期数,举例如下:

某单位1995年增加值为18250万元,1990年为14300万元,计算五年的平均发展速度和平均每年递增速度如下:

五年间的平均发展速度为:

五年间的平均递增速度为:

105%-100%=5%

价格问题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几乎天天要接触到价格问题,去菜场买菜就涉及到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去商店买东西就涉及到商品零售价格。在社会经济工作中,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等指标都是用货币额表示的,因而在计算时,有采用什么价格的问题。为了分析指标的变动情况,不同情况下应分别采用当年价格、可比价格和不变价格。

当年价格,顾名思义,也就是报告期当年的实际价格,如: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品的零售价格等。用当年价格计算的一些以货币表现的物量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 因此,当我们需要反映当年的实际收入情况时就应采用当年价格。如:199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1910.9 亿元,它反映1999年在我国领土范围内所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产品和劳务总量。

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以货币表现的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为包含各年间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必须消除价格变动的因素后,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动态。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一般都使用可比价格计算。如:我们要计算1994年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因为用当年价格表示的1994年、1993年工业总产值存在着价格变动因素,因此不能直接用来计算增长速度,而应采用消除了价格因素后的可比价格进行计算。1994年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为 4255.19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为3360.97亿元,1993年则分别为3327.04亿元和2849.77亿元, 如按当年价格计算,1994年比1993年增长速度为(4255.19÷3327.04-1)×100%=27.9%, 但由于没有剔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故不能确切地反映工业生产实物量的增长状况,而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则为(3360.97÷2849.77-1)×100%=17.9%,这一速度就较为确切地反映出工业生产实物量的增长。

不变价格,从字面意义上我们不难理解,它是固定不变的价格,因此也叫固定价格,它是用某一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值,目的是为了消除各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前后时期之间、地区之间、计划与实际之间指标的可比性。

在计算以不变价格表示的指标时,所用的基期也是不同的。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订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产品不变价格,即从1949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1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1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1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1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同一年份利用不同的不变价格计算出来的数值是不一样的,如1990年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159.95亿元, 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则为1731.03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一季度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7%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1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7%。其中,3月份4799亿元,增长13.9%。

分地域看,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9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7%;县及县以下零售额5022亿元,增长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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