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2-04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2013年3月2日、3月3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开始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将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政府网站统一公布(网址:http://www.jsgs.gov.cn)。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的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我局指定的各市国家税务局面试联系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联系确认的考生和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均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地点及面试联系电话见附件三。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9.用人单位要求的需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1份。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 面试成绩公布。参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等候领取本人成绩通知单。每天面试结束后,由考点将当天面试各职位入围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统一张榜公布。同时,招录机关在面试后两日内,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 入围参加体检的考生将在第二天统一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务必在面试结束当天到考点确认是否入围,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考务工作咨询电话为025-8663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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