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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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2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报名推荐表》。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将于2013年3月底前进行,请应届高校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3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所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都相同吗?

省级以上职位和地市以下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八、关于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科目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3年3月底前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关于七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中央编译局、对外友协、外交学会、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2年11月24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5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8、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监管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综合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统计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1年11月24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5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9、关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财经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会计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1年11月24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5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九、如何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4、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6、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报考人员可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84234799

咨询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6日8: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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