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无锡市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简章

编辑:

2013-02-27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需进行笔试的职位,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需笔试的职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县(市、区)以下机关报考人员加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将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2月22日。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职位表中规定需进行专业加试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委托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加试的内容和范围详见职位表,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加试结束后,按以下方式合成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有专业加试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50%、30%、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不参加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有专业加试的,按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具体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相关拟选用人选的调整或取消需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