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02-27
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236151、025-83236050、025-83392365
招考技术咨询:025-83236085
省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 025-83526135 83526137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 025-83633431 83633430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025-85012029
省监狱管理局 025-8626512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025-83337256
省统计局 025-83391658
标签: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