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3年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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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7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11月25日;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11月21日—11月26日。报考人员登录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uyu.gov.cn),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名1天后,上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依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在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信息,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11月28日08∶30—16∶00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11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上午;专业加试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下午。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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