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执行标准

编辑:sx_wangja

2014-02-19

最全公务员考试、面试、资讯信息,请看下文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执行标准。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广东省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粤人社报[2013]1号)收悉。鉴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辅导工作,同时考虑到此两类职位专业性较强,报考人数较少,一定程度上存在招人难的情况,为此,此两类职位在体检中的视力要求,与一线管教工作的警察可以有所区别。经与卫生部医政司研究决定,此两类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

2013年2月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司法部政治部,卫生部医政司。

小编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执行标准,希望大家可以捧上公务员这个“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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