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组织部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24

【编者按】长春市委组织部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

2012年长春市委组织部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

为满足长春市基层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决定,结合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面向部分高校考试录用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2年全市乡镇、街道机关计划考试录用选调生94名(具体岗位在现场报名时发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7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2012年毕业的长春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长春地区以外高等院校长春籍大学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二级学院毕业生);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2012年8月3日以前入党);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本款条件需同时具备)。

7、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8、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三、相关程序

1、报名。考试报名与全省公务员招录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报名地点在长春市人才市场三楼(长春市安达街229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高校推荐,由本人持《2012年长春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长春地区2012年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推荐表》并加盖公章;长春地区以外长春籍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登陆长春党建网www.ccdj.gov.cn下载《2012年长春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由所在学校或院系党委加盖公章)、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党委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长春地区以外长春籍学生需提供户口原件、复印件)、学生证、三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时,须填报岗位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其中每人至少填报1个乡镇岗位志愿。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7日8时30分至8月14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现场报名确认的考生,方可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net)报考长春市选调生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职位栏只填写“长春市选调生”,不用填报具体岗位,具体岗位以现场报名为准。报名参加考试录用选调生的人员,不能同时兼报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及查询结果的时间为8月7日8时30分至8月15日16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资格审查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确认后,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相关程序均按《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与全省2012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进行。

四、相关事宜

新录用的选调生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委组织部登记;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选调生与录用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应在乡镇、街道至少工作五年,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联系部门: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联系电话:0431-88776158

附件:2012年长春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doc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更多内容请进入:

精品学习网公考频道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