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春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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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1

2012年7月4日9时至2012年7月6日16时,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陆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ccrjk.com),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应聘考核岗位的人员不需要打印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后审的原则,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6月11日上午9:00—11:00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经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考试费用。

4、本公告(包括《2012年长春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及《报考指南》、《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等可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第三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cyjy.changchun.gov.cn)、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ccrjk.com)查询。

5、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专业知识考试方向和有关内容详见《2012年长春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及内容”。

6、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应聘,在第三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举办期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四号馆环廊处设立咨询台。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7日8:00至12:0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00-9:30;专业知识10:00-12:00。

2、笔试科目: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考核岗位免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3、笔试成绩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单科合格线为60分,分别以30%和70%计入最终笔试成绩。招聘艺术类、体育类、护理类岗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分数线可适当降低。

政策规定需加分的,按有关规定加分,计入最终笔试成绩。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两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进行审核。地址: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410室,电话:0431-85679915。

4、成绩查询:7月12日起,应聘人员登陆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单科成绩不及格的不排名次。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考试岗位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确定。

考核岗位面试人选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6(含)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岗位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三)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岗位拟聘人选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

考核岗位拟聘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须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拟聘人员的体检和考核。体检合格后,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第三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官方网站和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1-86112002、13154377162、13154377396(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31-85679915、85640953(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2012年长春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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