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3-02-22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就司法部燕城监狱2013年度录用公务员的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分数高低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二)面试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2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考生须于当日8:30,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按弃权处理。
(三)面试地点:司法部燕城监狱,北京东燕郊开发区汇福路397号(地铁1号线大望路站B口出站,向东500米乘坐公交车811、812路到冶金一局(总站)下车,沿汇福路往南100米路东即到)。
考生应于2月22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ycjyrsdcb@126.com,邮件标题为“准考证号+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如“207101123456+0501001005+张三+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并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和照片(.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三.jpg”)。如无法发送电子邮件,请电话或传真确认参加面试或放弃面试资格,电话及传真:010-61599572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地址)。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准确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并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3)有效身份证、公共科目准考证复印件及原件。
(4)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5)根据报名信息,提供相应的计算机水平及外语水
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6)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还应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有关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与笔试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应一并提交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情况说明。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
2、待业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身份的证明(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现居住地及身份证号码,同时加盖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印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准确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并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4)有效身份证、公共科目准考证复印件及原件。
(5)根据报名信息,提供相应的计算机水平及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6)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还应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有关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
3、 定向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系“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考生,除按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材料外,需同时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地址)。
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发现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工作单位。
缺少上述材料者,无法进行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察与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每个职位拟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比例为1:2,每个职位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为1:1。经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或者本人自愿放弃导致该职位人选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低于3:1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体检和考察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22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传至司法部燕城监狱人事督察部。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将按要求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面试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并注意安全,准确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10-61599572。
传真:010-61599572
邮政编码:065201
标签: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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