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5-24

【摘要】吉林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为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储备力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长春市委组织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遴选面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

长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长春市2009届至2012届乡镇街道选调生、省法院系统2011届和2012届选调生、基层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不参加此次遴选。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行政职级为主任科员以下;

4. 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 报考党委部门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 符合有关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7. 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它不适合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况;

8. 身体健康;

9. 符合相关职位报考条件(其中,工作经历年限按截止到2013年5月1日计算)。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考生可登陆“长春党建网”(www.ccdj.gov.cn)或“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chun.gov.cn)查询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相关要求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6月2日 上午8 :30——11:30  下午13:00——16:30

2. 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才市场三楼(长春市安达街229号)

3. 报名须知:报名考生需下载《2013年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推荐表》,认真填写相关事项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任现职文件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同版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4.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长春市集中进行。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合并相近岗位,不能合并的,该岗位取消招录。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考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各招考部门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则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市委组织部:0431-88776158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9871369

附件:2013年长春市各级机关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013年遴选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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