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事业单位有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09

【摘要】吉林市事业单位有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具体安排是:

上午:

08:00—09:30  《卫生专业知识》

10:30—12:00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5:30 《通用知识》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中“考试范围”。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的,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但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含1:3)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与笔试岗位一同进行笔试,医疗、医技、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7月13日到7月19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市场),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2、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2日后公布,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江城日报》,《江城晚报》。

(二)考务网站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和信息管理工作专用网络平台,有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平台进行技术操作。

(三)其它事项

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一般性报名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中“报名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32-62507976(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3、学历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0432-62507850(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4、仲裁和政策咨询电话:

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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