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吉林公务员面试热点辅导:女童救人溺亡被拒评见义勇为

编辑:sx_bij

2014-08-20

14年吉林公务员面试热点辅导:女童救人溺亡被拒评见义勇为

在吉林公务员面试过程中,我们势必会遇到很多自己不曾见过的问题以及自己不曾经历过的事情。在此小编为大家提供14年吉林公务员面试热点辅导

事件概述

核心提示:4月22日下午,四川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溺水身亡。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当地官方称,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避免盲目模仿,所以建议不为其申报评定“见义勇为”称号。

四川记者联系了大竹县综治办。该综治办负责人表示,曾就此事专门咨询了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方工作人员回复称“缺乏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就事实来讲不能确认。建议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确定。”

该负责人称,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回复意见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在《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此种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二是李微微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没有自保能力或不明确危险的情况下实施救人,不具备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

该负责人称,得到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回复后,大竹县综治办曾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并咨询相关专家。专家表示,对未成年人实施相关行为时,建议“见义智为”、“见义巧为”,不提倡“见义勇为”;同时,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避免盲目模仿。

6月19日,大竹县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专门进行会议讨论。最后,大家形成一致意见,建议不为李微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称号;同时,对于其家庭的具体困难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帮助。

相关评论

不评

有网友认为,不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认定见义勇为,以免引起其他未成年人的效仿。网友“极品小宝宝”:“如果你们有孩子,你们也会让他们见义勇为吗?不提倡不鼓励早就出来了,我们的学校前前后后说过好多次。评奖就是承认和鼓励,你们怎么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呢?”

也有网友认为,不管是否支持和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就应当给死者一个交代,应当评。网友“Icecream”:“一个小女孩,她只是出于她的本能和善良做了她觉得正确的事情,如果她能有那么复杂的思想,她就不是这个年龄的孩子了!即使不倡导这么小的孩子去做救人的事情,但是已经发生,应该给孩子一个证明吧!”

需引导

另外还有网友认为,事情已经发生了,该评的还得评,但同时也要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能鼓励挺身而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而是应该寻求帮助,网友“维也纳美”:“总的来说,还是建议颁发奖励,毕竟已成事实。不建议见义勇为应该在学校宣传,要求学生量力而行”。

我们需要新的见义勇为观

面对舆论压力,官方保持了一种难能可贵的冷静和理性。见义勇为应该得到认可,但更应遵循最小损害、规避风险等原则。因此,不提倡未成年的见义勇为,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是一种观念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拒评称号并不是卸责,对于女孩家庭的具体困难,相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帮助,这正是我们期待的。

长期以来,在对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护上,我们过多地强调了激励,而恰恰忽视了最核心的内容,即对自身的保护。给人的感觉是,不管冒多大风险、付出多大代价,只要是见义勇为,就理所当然地获得鼓励和荣誉,至于风险和代价都是微不足道的。赖宁等一个个小英雄形象,就是这种传统见义勇为观的产物。这些年来,救人者与被救者双双遇难的悲剧时有发生,该反思了。

在西方国家中,家长和老师会反复教育孩子,生命权利大于一切、高于一切,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首先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可以求助,可以报警,但不能盲目施救。事实上,这种规避风险、强调自保的原则,不仅针对孩子,也适用于成年人。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保护的人,何谈拯救他人的生命?

 

在现代文明社会,我们需要新的见义勇为观。见义勇为者不应该是悲壮的、惨烈的,而应该是智慧的、快乐的。如果英雄只能以悲剧收场,那就是对死亡的崇尚和赞美,不仅残酷无情,更是不负责任的。我们需要的是理性的、人性的见义勇为,而不是盲目的、不分条件的见义勇为,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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