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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及时、丰富的公务员信息,希望小编整理的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能够为大家解除疑惑。
公安消防部队是隶属于公安机关领导,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现役部队,主要担负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等职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是广西公安机关的一个现役警种,受公安部消防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厅领导,下辖14个市公安消防支队。随着广西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如火如荼,消防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消防部队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广西公安消防部队已成为保卫社会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竭诚欢迎有志献身消防事业的优秀毕业生到广西消防部队来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一、接收计划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共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10人,全部为男生。具体分布为:
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2人):临床医学2人;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2人):汉语言文学1人,审计1人;
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2人):汉语言文学1人,会计1人;
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2人):汉语言文学1人,通信工程1人;
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2人):会计1人,通信工程1人。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1、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年龄条件: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5、职级待遇:接收对象经培训合格并批准入伍后,即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授予相应的警衔和确定相应职级,享受警官的各项待遇。工作分配时,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且不少于2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6、优先接收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7、不属予接收的情况: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7)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8)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9)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档案材料经审查严重缺件或有重大疑问的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
1、报名(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1日)。
采取网上报名和邮寄材料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先登录“广西消防信息网”,进入《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然后生成报名信息和相关纸质材料,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附后),通过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但不得重复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从2013年12月31日8时起至2014年1月1日下午17:00止。
注:学生在报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时,必须选择报名去向,每人只能选择1个支队级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资格审查(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3日)
依据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学位、年龄、性别比例等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步遴选。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拟定于2014年2月中旬)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参加由公安部组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体能和心理素质测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次日)
主要项目为:
男生3项:15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生3项: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5、体格检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次日)
由总队临时指定医院,对所有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学生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6、面试(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次日)
了解和掌握应试者的文化修养、形象气质、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敬业精神以及才艺特长等。
7、政审考察(2014年4月至5月)
从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全部合格的学生中择优筛选出政审考察对象,由我部派专人深入相关高校进行政审和考察,全面掌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兴趣爱好、特长缺点以及家庭背景、身心健康等情况。
8、草签接收协议(2014年5月)
拟接收人选确定后,学生返回学校领取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与我部草签就业协议。
9、转递档案及报到(2014年7月15日前)
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立即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我部进行审查,经公安部复审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入警培训。
四、筛选淘汰
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报名开始到签订就业协议直至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①毕业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毕业生弄虚作假,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接收单位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公安部复审不合格的;
⑤毕业生报到后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报名现场确认及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1号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905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5702015
联系人:干部处处长罗玉彬、副处长龙绍斌
网址:报名登录http://61.235.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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