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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吉林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编辑:sx_wangzh

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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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简介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公安现役部队,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总队在全省十个地级市州设支队,县(市、区)设大队、中队,所辖部队均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实行上级消防部队和同级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机制。公安消防部队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消防监督管理、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任务,是一个专业涉及面广、技术相对密集的部队。随着吉林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行列,担负起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担。接收地方大学生是部队干部重要的来源之一,我们一如既往地热忱欢迎有志献身消防事业、锐意进取、敢于迎接挑战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来我单位报名投档,吉林省公安消防事业将圆你一个成功之梦。

接收专业及分配去向

2014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专业及数量为哲学1名、法学2名、文学3名、理学3名、工学9名、管理学2名,共计20名。其中,哲学门类只包括哲学专业;法学门类包括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文学门类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理学门类包括物理学、化学、心理学专业;工学门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管理学门类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非以上专业的一律不予接收。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接收后全部分配至缺编支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5年内不得调离,不得退出现役。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依据《2013年至2016年公安现役部队干部补退规划》,结合我省干部编配实际,2014年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并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另外,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要求。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

3、年龄条件。接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素质。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5、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登录吉林消防网(www.jl119.gov.cn),采取网上报名和投递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12月18日下午14时开始。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网页上的要求下载制式表格并如实填写,按照《目录》中规定的项目用塑料拉杆夹装订成册。其中,《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2014年地方大学生报名登记表》和《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2014年地方大学生服从总队统一分配承诺书》正反面打印不装订。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总队将根据报名情况,按接收专业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100名(男生90名、女生10名),额满为止。

2、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于2013年12月20日前,电话通知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报名人员,报送相关材料,并行资格审查。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2014年2月份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经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毕业生须按时报到,不得无故缺考,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在此期间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初定于2014年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

4、考核。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将参加我单位组织的面试、身体检查、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①体检。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我单位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②心理素质测试。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③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5、政审考察。主要内容: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身心健康状况。

审查程序:审查学生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等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不少于5名同学了解情况;对校外住宿生,走访住地派出所和居委会等了解掌握其在校外的表现。

6、录取签约。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印发〈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报名对象经考试考核符合接收基本条件的,由我单位根据公安部下达接收计划中所规定的学科门类和具体专业,按照知识能力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填写《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审批报告表》。部分专业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由总队进行统一调剂。同时,接收对象应督促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当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时将毕业生本人档案及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送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邮编:130031)。

享受待遇标准

1、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伍强化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基层当兵锻炼和岗位任职培训。

2、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总队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相关单位将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当兵锻炼和岗位任职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联系地址: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620室)

联系人:成俊峰 0431―84895205

传 真:0431―84895200

邮 编: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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