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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0
【编者按】2012年南阳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公告
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豫军转[2012]2号),经军转安置领导小组同意,今年安置进入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营职以下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仍然采取考试与考核量化赋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组织实施。现将考试考核安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留市直安置条件的营职(含营职)以下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转干部均可报名。具体条件是:
1、原南阳市人武部批准入伍,入伍前有南阳市常住户口的;
2、配偶或未婚军转干部父母在市直单位工作且有市区常住户口的;
3、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照顾的人员中要求留市直安置的。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8月27日至8月30日在市军转办(市政府一号楼五楼529室)报名。
三、报名办法
1、缴验证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军官证、立功受奖证件、配偶(或父母)户口本及所在单位证明和人事档案(政策规定照顾人员除外),到市军转办进行资格审查。
2、填报名表。资格认定符合留市直安置的人员,认真填写选报单位志愿表,缴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内容
根据豫军转[2012]2号文件精神,河南省统一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9月1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申论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安置办法
首先向社会公示考生的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根据豫军转[2012]2号规定,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转干部按照考核量化赋分的40%和考试总成绩的60%折算计分,然后按照安置计划和个人志愿从高分向低分依次确定安置对象。未参加考试人员由军转办统一分配到企、事业单位工作。
南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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