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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军转干考试专业技术干部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28

【编者按】2011年军转干考试专业技术干部工作实施细则

(2006年3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管理,促进考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按照客观、严密、公正的总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专业技术干部考试是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干部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全军考试中心”)组织的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考试(以下简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考试”)和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卫生考试”),以及与专业技术干部评价体系相关的各种考试。

第四条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包括:研究制定考试政策规定,组建考试管理机构,编写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建立考试试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建设考试信息化系统,管理使用考试经费,开展考试培训和服务等。

第五条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

考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考试工作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发表、透露或者暗示与考试工作内容有关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应当按照职责分明,分级管理,密切合作,互相支持的原则,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除本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外,工作开展依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和下达。

第七条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参加当年考试的考务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拟考科目的试卷命制、保管、评阅和考试信息管理等考务工作。

第八条考试期间,因突发事件、疫情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由全军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协调处理。

第二章考试管理机构

第九条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设立全军考试中心、军区级单位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军区级单位考试办公室”)和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考试考场(以下简称“考场”)三级考试管理机构。

第十条全军考试中心是专业技术干部考试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总政治部干部部领导下,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干部考试中心工作职责》(见附件),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指导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开展考试工作。

第十一条全军考试中心办公室是全军考试中心的办事机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干部考试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见附件),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与考试工作有关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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