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葫芦岛兴城市事业单位招聘23人 9月5日报名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30

【编者按】2012年葫芦岛兴城市事业单位招聘23人 9月5日报名

2012年兴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的相关要求,经兴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者应为兴城生源。其中,报考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可放宽至葫芦岛市地区生源,报考市文化局文物局岗位的放宽至辽宁省内生源;

3、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市农发局下属事业单位和时讯社岗位的人员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5日——2012年9月9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6:00。

为保证报名时的现场秩序,经研究决定:

9月5日接待报考农发局和文化局岗位的考生;

9月6日接待报考林业局和市委党校岗位的考生;

9月7日接待报考水利局和时讯社岗位的考生;

9月8日、9日接待指定时间未来得及报名的考生。

2、报名地点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