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招聘110人 7月20-22日报名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30

【编者按】2012年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招聘110人 7月20-22日报名

2012年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12年本溪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辽宁省户籍;

(二)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放宽到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详见《本溪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也可登陆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nbxhrss.gov.com)、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www.bxgaggfwpt.gov.cn)查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22日(星期五-星期日)

报名地点:本溪市人才市场(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报名登记表上)。现场照相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低保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限定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领取毕业证的,可先行凭学校证明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设有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考专业参照《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

纵跳摸高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触摸到高度线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合格标准为265厘米;女子合格标准为230厘米。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体能测试2天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体能测试合格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溪市人才市场缴纳考试费用50元,当场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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