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抚顺市社科院雷锋精神研究所招聘1人 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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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0

【编者按】2012年辽宁省抚顺市社科院雷锋精神研究所招聘1人 30日报名

2012年辽宁省抚顺市社科院所属事业单位雷锋精神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市社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雷锋精神研究所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研究兼编辑)。

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五、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市社科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联系人:张军 曹杰       电话:57500545    57500921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报名地点:抚顺市社科院(抚顺市政府大楼十楼1005室)。

(4)报名人员学历和专业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报名表(见附件,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近照二张;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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